申报必看|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指南
发表时间:2019-07-31
申报必看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申请指南
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一份许可证。
检疫审批的产品名录
申请
第一步
资质备案
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办理不同产品,还需具备相应资质,如进口食品类产品需完成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进口粮谷、饲料类产品需完成进境粮食、饲料加工企业备案等。天津报关行
备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需在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填写真实信息,并所在地海关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址:http://ire.customs.gov.cn/
登陆系统
在“互联网+海关”登录,并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网址:
http://online.customs.gov.cn/
申请
第二步
页面跳转如下图,选择IC卡登录或账号登录。
首次申请的企业,提交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即可申请检疫许可证。
申请
第三步
填写申请单
在[申报管理]的[录单]模块,填报相关信息
←
Part 1
1.如实申报“HS编码”、“CIQ代码”;
2.“品名”填写进境产品具体名称,肉类、水产品需在下拉框选择品名;
3.“是否转基因”为单选;“数/重量”填写净重,“计量单位”多填写千克;“用途”和“用途说明”据实填写;
Part 2
→
4.“产地”和“输出国家地区”国家和地区,均填写一致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5.“贸易方式”应根据进境贸易方式如实填写;
6.“受理机构”应选择结关地海关;
7.根据贸易情况如实填写“进境口岸”、“指运地(结关地)”、“目的地”、“装载方式”、“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
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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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单证
如果提交的随附单证不在列表内,须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栏中上传;
在“其他随附单证”中填写上一份许可证使用信息,首次申请的需填写:“本公司为本年度新备案企业。首次申请该产品。”或“本公司首次在宁波口岸申请该产品。”;
已实施检疫审批无纸化,在系统内上传所需材料,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①进口日本水产品的,“输出地区”填写日本具体县名,如通过其他国家或地区转运的,填写其他国家或地区名称;其他产品均填写一致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即可。
②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在“运输路线”栏中注明捕捞区域及其联合国粮农组织渔区编号(FAO信息)、加工厂名称地址及产品运输路线,日本境内运输的,须注明途经县名,经海运的,须注明启运港口。
③进口肉类产品的,“运输路线”应注明直运,如“从****直运****口岸”。
准入名单
申请许可证的产品应在我国的准入名单内,相关信息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如下所示: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jyjy/jckspaq/xxfw63/jckrljgzyxx/1940329/index.html
1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http://114.255.252.130:61115/
2
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jyjy/dzwjyjy/qymd/zwjcp/2372452/index.html
3
我国允许进口粮食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jyjy/dzwjyjy/qymd/zwjcp/1887292/index.html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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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海关发布,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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