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外
发表时间:2020-11-25
25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冷链食品及秋冬季食品安全有关情况。会上,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介绍,自《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等方案发布后至昨天24时,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累计达到160多万件,重量3万多吨。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1月8日印发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于10月9日印发了《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实施方案》。此后海关总署就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工作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包括明确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工作的工作要求、作业流程、消毒技术规范及配套的监管措施。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方案,海关部门是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的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的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自方案发布以后到11月24日24时,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进口冷链食品的外包装累计达到160多万件,重量3万多吨,消毒的范围包括被抽中进口冷链食品的外包装、集装箱和空运的托盘,以及陆路运输的厢式货车、散货的渔船等。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按照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要求,做好口岸环节的相关工作,以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政府等相关各方做好后续的销售工作,确保冷链食品的安全。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欢 任敏
编辑: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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