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报关:15227300623
天津报关 进口报关 出口报关

新闻资讯

咨询热线

天津报关:15227300623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

  •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报要
  • 咨询热线:天津报关:15227300623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一、取消“已实施预防性消毒”申报项目。

  二、实际进境货物的“启运日期”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管理的,不再必须填报“启运日期”;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22年第88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2月2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pdf

上篇:新疆喀什进口报关地区提升惠企服务

下篇:上海海关“全链条”护航新能源产业出口

咨询: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

服务热线

天津报关:15227300623

出口报关 进口报关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