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电产品进口报关、天津港报关公司、天津报关公司、天津港进口报关公司、天津报关行、天津进口报关、天津报关公司 一、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定义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8年第7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旧机电产品指的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几点产品: 1、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2、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3、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4、新旧部件混装的; 5、经过翻新的。 二、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8年第7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列入《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中的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机电产品不得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海关保税监管场所。 三、 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 对于未列入以上《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但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管理的重点旧机电产品,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20年第27号公告《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目录内第2至第14项所列货物是指旧机电产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 四、 旧机电产品 进口报关 申报小提示 1、报关单 商品名称 或 规格型号 中填报 旧 、 二手 或 x成新 等字样。 2、报关单 标记唛码及备注 中填报 旧机电产品 字样。 3、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在报关单表头 许可证号 中填报许可证号。 4、申报时,货物属性要选 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