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71号(关于解除
发布时间:2024-06-2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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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2020年第11号同时废止。天津报关行、天津报关公司、天津港报关公司、天津港进口报关公司、天津清关公司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6月24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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