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2020年第11号同时废止。天津报关行、天津报关公司、天津港报关公司、天津港进口报关公司、天津清关公司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6月24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