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群岛未烘焙咖啡豆、可可豆输华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公告 2024 年第 88 号 整理版)

一、检验检疫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所罗门群岛农业和畜牧业部关于所罗门群岛未烘焙咖啡豆和可可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产地范围:所罗门群岛全境。

 


 

二、禁止携带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输华咖啡豆、可可豆不得携带以下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

  1. 咖啡豆:咖啡果小蠹、刺茄
  2. 可可豆:薇甘菊、可可花瘿病菌

 


 

三、报关前准入与文件要求

1. 企业注册要求

输华咖啡豆、可可豆的加工企业,必须在海关总署输华食品企业注册名单内,并取得对应的备案注册号。

2. 包装与标识要求

  • 包装须干净、卫生、全新,符合植物检疫要求;
  • 每一包装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
    • 产品品名
    • 加工企业名称及注册登记号
    • 输往目的地: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 出口前检疫与证书

  • 所罗门官方需对货物实施出口前检验检疫;
  • 出具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注明:
    • 加工企业名称及注册号
    • 附加声明:该批货物符合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 如经熏蒸处理,需在证书上列明:熏蒸剂名称、剂量、温度、处理时长。

 


 

四、进境口岸检验检疫

货物抵达中国口岸后,海关重点实施两项核查:

  1. 企业核查:确认货物来自海关总署注册登记企业
  2. 单证核查:核对植物检疫证书真实、有效、信息完整。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不合格按规定处理。

 


 

五、不合格处理措施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依法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并视情节暂停相关企业输华资质,直至整改完成:

  1. 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
  2. 来自未经注册的加工企业;
  3. 携带土壤;
  4. 检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植物残体等;
  5. 其他不符合中国进境检验检疫要求的情形。

违规情况将正式通报所罗门群岛主管部门。

 


说明:本内容根据海关总署公告整理,如有不一致或最新调整,以海关总署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