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0号(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 A ,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东芝3008粉盒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xls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pdf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