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200号(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允许符合要求的日本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天津清关公司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10年第45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