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5号(关于进口希腊鲜食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报关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希腊共和国农村发展与食品部关于希腊猕猴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天津报关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希腊鲜食猕猴桃进口。天津进口报关现将进口希腊鲜食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希腊鲜食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希腊鲜食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希腊鲜食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服务项目 代理报关 代理报检 货运代理 国际贸易 仓储物流 商务咨询